主要內容區塊

法律學系 碩士班

學系特色


依據各班組設立宗旨設計專屬課群,強化高階法律人才教育,提供有心在職進修法學之人士進修研究管道。分設法律專業組、科技法律組、涉外商務談判法律組(104學年度起更名)、財經法律組、中國大陸法律碩士在職專班及公法組(106學年度起更名),修業3-6學年(法律專業組4-6學年),修滿畢業學分、成績及格且通過論文考試後,授予法碩士學位。相關招生事宜請詳當年度招生簡章。法律專業組,提供非主修法律之大學畢業生就讀。科技法律組,提供主修法律相關科系或科技法律相關領域服務之大學畢業生就讀。涉外商務談判法律組,增設涉外溝通與談判等相關系列課程。財經法律組,提供主修法律或商管學院科系畢業生就讀。公法組,結合法律專業知識與公共行政專業知能,培養專業行政法治人才。

課程設計


教學特色

二大法系教學
自行選課制度

修業年限

一至四年

專業碩士班
三至五年
碩士在職專班
二至六年
 

畢業學分

36

專業碩士班
94
碩士在職專班
各組不一

師資陣容

專任47人
兼任156人
師資:潘維大、鄭冠宇、鄧衍森、洪家殷、林東茂...等

 

 

如司法官、律師、公務人員、高等法學教育人材、外交人員及其他工商企業服務人員

 

 

就業趨勢

入學方式




甄試入學


考試入學


『在職專班』的入學方式僅有考試入學一種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碩士班

(02)23111531轉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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