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塊

法律學系 學士班

學系特色


學士班修業年限 5 年,每年級 4 班,共有 20 班。本系學士班招生管道分為繁星推薦、個人申請及考試分發 3 種。入學管道多元,符合教育部多元入學精神。學生修滿畢業學分、成績及格後,授予法學士學位。本學系學理與實務並重;除研習本國法學科之外,並教授英美基礎法律課程,以英美法院判例、成文法及法學專論為教材,上課方式採雙向啟發式原文教學方法,藉理論與實用並重,期能造就優秀法律專業人才,使得學生不僅具備處理國際事務之視野,亦具備英美法律文件閱讀與審閱之能力。本院系相當注重外國(英、法、德、日)語文之訓練,同學未來非但可從事涉外法律實務工作,更可為進階學術研究奠定良好語文基礎。另為深耕法律專業知識領域,特安排與法律相關之社會科學課程,供大學部同學修讀,以發展其興趣專長,俾更符合本院系教學多元化目標。

課程設計


教學特色

二大法系教學
自行選課制度

修業年限

五年
 

畢業學分

169
(必124;選43)

師資陣容

專任47人
兼任156人
師資:潘維大、鄭冠宇、鄧衍森、洪家殷、林東茂...等

 

 

如司法官、律師、公務人員、高等法學教育人材、外交人員及其他工商企業服務人員

 

 

就業趨勢

入學方式




繁星推薦


申請入學
 


分發入學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學士班

(02)23111531轉2515
http://www.scu.edu.tw/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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