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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審面試一把罩
 

高中生常見問題
 
 

  「申請入學」招生管道係兼具學生得依個人志趣選擇大學校系及大學校系依其特色適性選才之目的。符合大學入學資格者可申請志趣相符之大學校系,每人以申請6校系(含)為限。考生均須參加學科能力測驗,並依簡章分則規定進行倍率篩選(甄選委員會公告全國申請入學校系分則查詢(另開新視窗))。建議考生得依去年甄選委員會公告通過篩選最低標準,對照今年學測成績累計百分比情形,審慎擇選6個志願校系(本校去年各學系通過篩選標準(另開新視窗))。

  本校113學年度各學系第二階段甄試日期統一訂為113年5月18日(星期六)、5月19日(星期日)

☆人社、外語、理、巨資學院各學系集中於外雙溪校區考試。
☆法、商兩學院各學系集中於城中校區考試。

※提醒您,務請確認甄試日期及應試校區(外雙溪校區或城中校區),並依各學系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單規定時間及地點應試,避免損及應試權益。

  1. 4月22日(一)上午9時起至 5月5日(日)下午9時止
    至「東吳大學第二階甄試作業系統」完成繳交甄試費用(可回系統查詢繳費狀況,若有繳費日期就是繳費成功)與面試時段異動。各學系皆有兩天(5月18日、5月19日)「面試時段」可提供選擇,請考生慎選(系統關閉前皆可調整);「筆試時間」不得異動。
  2. 5月2日(四)至5月5日(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
    至「甄選委員會網站」完成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上傳(勾選)作業。

※5月8日(三)下午2時於招生資訊網公告確定參加二階甄試考生名單。
※5月16日(四)下午5時於招生資訊網公告確定之「面試時間表」;時間表一經公告,一律不予異動,請考生審慎考慮。

  如系統關閉時,仍無法順利選上時段,或因特殊情形必須異動時段考生,得於5月13日至5月14日下午5時前填妥「調整面試時間申請表」(5月13日上午10時網頁公告表格樣張),依學系指定方式E-mail或傳真送件,並於上班時間電洽學系辦公室,確認是否收件,再由學系審核是否同意調整。

※第二階段筆試(物理及經濟等兩學系),考生一律不得申請異動筆試時段。
※資訊管理學系「APCS 組」面試時段固定為 5 月 19 日上午 9 時起,不得異動至其他時段。

  1. 考生可參考本校公告之113學年度各系審查重點及準備指引
    本校「審查資料準備指引專區」之各學系選才理念及審查資料準備指引,為引導式說明,歡迎考生參考。
  2. 申請入學重要訊息,請至本校「招生資訊網」查閱
    提醒您,113.03.28網頁公告「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單及相關表件(如個人資料表等)」,不再另寄紙本,務請於上網查閱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

本校不另寄發准考證,考生應於甄試當日持身分證明文件正本(須含照片及身分證字號,且不得以電子圖檔取代)應考;若經發現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則不准應試,考生不得異議。

  本校各學系之「指定項目通知單」內有關錄取規定如下:「招生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後,依考生總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達到標準且在招生名額內者為正取,其餘為備取。未達最低錄取標準時,雖有名額亦不錄取。正取不足額時,不列備取」,因此,最低錄取標準就某種意義來說,是備取最後一名的分數。

  1. 113年5月30日(四)本校於公告正、備取名單
  2. 113年6月6日(四)至6月7日(五)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
    所有正、備取生都需於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
    期待您將東吳大學校系優先填入第一志願序,東吳大學歡迎您!
  3. 113年6月13日(四)上午9時甄選委員會將公告統一分發結果

※提醒您,凡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者,一律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甄選委員會公告統一分發結果後,獲分發至本校之錄取生即視為願意入學就讀本校,不需另外辦理報到手續。本校招生委員會將寄發統一分發結果通知,若您要放棄入學資格,請依規定日期及方式辦理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手續。

  統一分發後,本校教務處招生組會寄發統一分發錄取通知,之後將不會再寄送任何資料;後續您會收到資料的時間點,是註冊課務組八月中旬併同分發入學放榜後寄發的註冊資料,屆時請注意接收註冊課務組寄送郵件。有關註冊問題,請洽註冊課務組:(02)2881-9471轉註冊課務組。

東吳大學招生專業化發展計畫
 

計畫緣起

  為落實12年國教高中新課綱適性選修精神,大學招生將以「申請入學」為主要管道,並強化以「多資料參採、重視學習歷程」方式選才,除統一入學考試成績外,學生在高中之修課歷程及多元學習表現都將成為大學選才重要參據;本案為提升大學招生審查學習歷程資料效能,推動大學建立更系統化的審查機制、友善效率的審查介面,以協助審查者在有限時間內進行高品質審查。促進大學招生系統化與審查有效性、落實12年國教課學精神、促進選才及育才的結合、落實國家人才培育創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