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塊

法律學系 博士班

學系特色


本學系博士班在招生、課程設計、授課及分組規劃上相當完整。本學系博士班分4組招生,A組主修刑事法學、B組主修民、商法學、C組主修公法學、D組主修國際法學或基礎法學。    本學系博士班研究風氣良好,學生得有條件地申請助學金補助。修業4-7學年,畢業學分修滿、成績及格且通過論文考試後,授予法學博士學位,請詳當年度招生簡章。

課程設計


教學特色

二大法系教學
自行選課制度

修業年限

六年
 

畢業學分

18
(必選修學分數各主修不一)

師資陣容

專任47人
兼任156人
師資:潘維大、鄭冠宇、鄧衍森、洪家殷、林東茂...等

 

 

如司法官、律師、公務人員、高等法學教育人材、外交人員及其他工商企業服務人員

 

 

就業趨勢

入學方式




考試入學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博士班

(02)23111531轉2515
http://www.scu.edu.tw/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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